摘要:
[独立评论]阿忆会被捕吗???(图/文)
.屠国宁.



阿忆(周忆军)已在个人博客上公开向方静“道歉”。
他说:“如果伤害已经造成,辩解会造成更大伤害,而且会伤及其他友人”故而“让俺自已承担,先说一声‘对不住’。”
但他同时又诡谲地将谈锋一转:自已“只说到泄密”“根本没说过方静本人是‘间谍’”。
可是,没有“因”何有“果”?没有“说过”何来“道歉”?没有“伤及”又何要“对不住”?
还有,倘使一个国家传媒主持人“泄密”,那与“间谍罪行”究竟还有多少差距?
显然在这一刻,这位前央视撰稿人、主持人的逻辑思维发生了严重错乱。
阿忆此举,真是对已毁钟为铎,对人毁冠裂裳,根本无退路有循。
值得深思的是,阿忆博文还深藏一个重大伏笔,他说:对于“信息源和细节”自已仍将“守口如瓶”…阿忆实在是老谋深算,“关子”竟埋这般深奥,遂让人龙蛇混杂,茫然莫知所措。
但是,一个法律问题却已显而易见,那即:阿忆2009.6.9在自已《新浪网》的博文中曾确凿写道:方静是因“军事情报外泄”而“于5月12日被捕”的。(阿忆博文原句摘抄如下:“…那端庄大气的方静妹妹,为便于谋取军事情报外泄,申请去主持《防务新观察》,终于5月12日夜晚被捕…方静实在可惜,成就一个新闻主持人不易,却从此没了未来…”)阿忆是如此地直言不讳、指名导姓地“诽谤”一个国家媒体女主持人,其“诽谤嫌疑”之罪也就因其所谓的公开“道歉”既成事实而被正式成立。而由阿忆(周忆军)一手泡制的央视“间谍门”事件本身在全国乃至国际社会所造成的蛊惑人心、混淆视听的恶劣影响,决非阿忆本人“道歉”,方静本人“僻谣”所能一时姑息平息与挽回的!而在偌大一个国家,倘若允许、任凭蜚言恶言如同吠形吠声般泛滥一气而不加收拾与制止,其恶果后果可想而知…
我真不知道,阿忆是否会遭遇:方静倒未被捕,自已却先进班房的尴尬?
不过,这年头,搬起石头砸自已脚的人还是多得去了。
(写于2009.6.1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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